溴芬酸钠水合物滴眼液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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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溴芬酸钠水合物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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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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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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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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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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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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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090843 |
国药准字H50021655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 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 不良反应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 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 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 禁忌 | 1.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 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 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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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2. 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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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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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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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为一种非麻醉性外周作用镇痛剂,属非类固醇抗炎药(NSAIDs),具有消炎、退热和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的作用,无麻醉类阿片止痛剂所伴随的行为损害作用,适用于短期治疗疼痛(一般不超过10d),不适用于治疗诸如骨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 2.本品作用强,持续时间长。在狗中,本品口服阻断缓激肽所致伤痛反应的作用,比佐美酸强5.8倍,抑制急性和慢性炎症的作用比吲哚美辛分别强7.5~20倍和3.8倍。 3.本品口服对胃的毒性与吲哚美辛相当,对肠的毒性为吲哚美辛的1.8倍,抑制牛储精囊、兔子宫和兔肾髓中微粒体内前列腺素E2和F2的作用力为吲哚美辛的1.8倍,但不能防止前列腺素E1对肠收缩或F2对子宫收缩的直接作用。 |
1.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 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 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4.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 本品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