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对比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1图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Allergan

规格

1%(5ml:50mg)

20粒

剂型

眼用制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均匀的微细混悬液。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生产企业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1243

国药准字H50021655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本品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不良反应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含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 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 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禁忌

禁用于未行抗感染治疗的急性化脓性眼部感染,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大多数的角结膜病毒感染,以及对该药任何成份过敏者。

1.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 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4. 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5.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 儿童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2. 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儿童用药

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需监测血药浓度并注意肾脏毒性。

药理作用

本药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相同剂量下,其抗炎效力是氢化可的松的3~5倍。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炎症反应时的组织水肿、纤维沉积,抑制毛细血管扩张和吞噬细胞游走,同样也可抑制毛细血管的增生、胶原的沉积及疤痕的形成。

注意事项

1. 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2. 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3. 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4. 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5. 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6. 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7. 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之间出现交叉过敏。8. 运动员慎用。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 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 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4.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两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 本品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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