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胺碘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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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胺碘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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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哌唑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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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24片 |
2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哌唑嗪。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456 |
国药准字H22022281 |
| 作用与功效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2.结性心律失常。|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中轻度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1.负荷量:通常一日600mg(3片),可以连续应用8-10日。|2.维持量:宜应用最小有效剂量。根据个体反应,可给予一日100-400mg.由于胺碘酮的延长治疗作用,可给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已有推荐每周停药二日的间隙性治疗方法。 |
1.口服,一次0.5~1mg(半片到一片),每日2-2次,(首剂为0.5mg,半片,睡前服用),逐渐按疗效调整为一日6~15mg,分2~3次服。2.每日超剂量服用,未必能提高疗效。 |
| 不良反应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房室传导阻滞;偶有Q-T间期延长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2)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甲状腺:|(1)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5.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6.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7.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氨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8.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9.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
1.本品可引起晕厥,大多数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偶发生在心室率为100~160次/分的情况下,通常在首次给药后。0~90分钟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时出现。低钠饮食与合用α1受体阻滞剂的患者较易发生。如果将首次剂量改为0.5mg,临睡前服用,可防止或减轻这种不良反应;在给本药前一天停止使用利尿药,也可减轻“首次现象”。 这种副作用有自限性,多数情况下不会再发生。2.较少见的反应有心绞痛的发生或加重﹑气短﹑下肢浮肿﹑体重增加。3.少见的反应有排尿失控﹑手足麻木。4.眩晕和嗜睡可发生在首次服药后,在首次服药或加量后第一日应避免驾车和危险的工作。目眩可发生于体位由卧位变为立位时,缓慢起床可避免。此外,目眩在饮酒﹑长时间站立﹑运动或天气较热时也可出现,故在上述情况下应慎用本品。5.发生率为50% 的不良反应依次为眩晕(10.3%)﹑头痛(7.8%)﹑嗜睡(7.6%)﹑精神差(6.9%)﹑心悸(5.3%)﹑恶心(4.9%)。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服药初期,可以耐受;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的如下:呕吐﹑腹泻﹑便秘﹑水肿﹑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头晕﹑抑郁﹑易激动﹑皮疹﹑瘙痒﹑尿频﹑视物模糊﹑巩膜充血﹑鼻塞﹑鼻出血;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腹痛﹑肝功能异常﹑胰腺炎﹑心动过速﹑感觉异常﹑幻觉﹑脱发﹑扁平苔藓﹑大小便失禁﹑阳痿﹑阴茎持续勃起。其它偶见不良反应:耳鸣﹑发热﹑出汗﹑关节炎和抗核抗体阳性。 |
| 禁忌 |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动物研究没有显示该药物具有任何致畸效应。由于该药物在动物中缺乏致畸效应所以预期该药物在人体中也没有致畸效应,到目前为止,在人和动物中进行的研究已经显示,在人体中引起畸形的物质在动物中也显示了致畸效应。在临床情况下,对于在妊娠前三个月期间应用胺碘酮而言,现在尚没有足够的相关数据来评估其可能的致畸效应。由于从闭经的第14周开始,胎儿的甲状腺开始与碘结合,在以前的应用中没有预期到对胎儿甲状腺产生的效应,所以在这一时期之后,本药物的应用导致的碘过载可以引起胎儿的生物或临床(甲状腺肿)甲状腺机能减退。因此,本药物禁忌应用于妊娠中三个月和后三个月期间。哺乳期:胺碘酮及其代谢产物以及碘可以分泌在乳汁中,其浓度高于母体血浆中的浓度。由于存在新生儿甲状腺机能减退的危险性,所以在应用本药物的情况下,禁忌实施母乳喂养。 |
对44例妊娠期高血压患者α1阻滞剂及盐酸哌唑嗪控制血压(持续治疗时间14周),未发现与药物相关的胎儿畸形及其它副作用。在盐酸哌唑嗪的使用中,尚未发现对胎儿及新生儿有异常影响的报道。相关研究结果表明,盐酸哌唑嗪可以单独或与其它药物联合应用来控制妊娠期严重高血压。对哺乳期妇女未见不良反应。 |
| 儿童用药 | 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未在儿科人群中进行过年龄与本品效应之间关系的研究,但文献中尚未见有儿科特殊问题的报道。 |
| 老人用药 | 参见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1. 老年人对本品的降压作用敏感,应加注意。2. 本品有使老年人发生体温过低的可能性。3. 老年人肾功能降低时剂量需减小。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引起晕厥,大多数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偶发生在心室率为100~160次/分的情况下,通常在首次给药后30~90分钟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出现。低钠饮食与合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较易发生。如果将首次剂量改为0.5mg,临睡前服用,可防止或减轻这种不良反应;在给本药前一天停止使用利尿药,也可减轻\"首次现象\"。这种副作用有自限性,多数情况下不会再发生。2.眩晕和嗜睡可发生在首次服药后,在首次服药或加量后第一日应避免驾车和危险的工作。目眩可发生于体位由卧位变为立位时,缓慢起床可避免。此外,目眩在饮酒、长时间站立、运动或天气较热时也可出现,故在上述情况下应慎用本品。3.发生率为50%的不良反应依次为眩晕(10.3%)、头痛(7.8%)、嗜睡(7.6%)、精神差(6.9%)、心悸(5.3%)、恶心(4.9%)。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服药初期,可以耐受;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的如下:呕吐、腹泻、便秘、水肿、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头晕、抑郁、易激动、皮疹、瘙痒、尿频、视物模糊、巩膜充血、鼻塞、鼻出血。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腹痛、肝功能异常、胰腺炎、心动过速、感觉异常、幻觉、脱发、扁平苔癣、大小便失禁、阳痿、阴茎持续勃起。其他偶见不良反应:耳鸣、发热、出汗、关节炎和抗核抗体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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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2)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隆,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3.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
1.剂量必须按个体化原则,服药期间应观察血压变化,以降低血压反应为准。2.本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首次用量以0.5mg为宜。如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增加剂量。不宜过快、过多。3.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时,降压作用加强,较易产生低血压,而水钠潴留可能减轻。合用时应调节剂量以求每一种药物的最小有效剂量。为避免这些副作用的产生可将盐酸哌唑嗪减为1~2mg,每日3次。4.首次给药及以后加大剂量时,均建议在卧床时给药,不做快速起立动作,以免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反应。5.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小剂量,起始剂量1mg,每日2次为宜。肝病患者也相应减小剂量。6.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以出现耐药性,早期是由于降压后反射性交感兴奋,后期是由于水钠潴留。前者可暂停给药或增加剂量,后者则宜暂停给药,改用其他血管扩张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增加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该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后4-6天,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的剂量。|2.增强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脏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浆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氟卡尼及苯妥英的浓度。与la类药合用可加重Q-T间期延长,极少数可致尖端扭转型室速,故应特别小心。从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药应减少30%-50%剂量,并逐渐停药,如必须合用则通常推荐剂量减少一半。|3.与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及房室传导阻滞。如果发生则本品或前两类药应减量。|4.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其血清中药浓度。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5.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增加低血钾所致的心律失常。|6.增加日光敏感性药物作用。|7.可抑制甲状腺摄取[123l]、[133l]及[99mTc]。 |
1.与钙拮抗药同用,降压作用加强,剂量须适当调整。与其它降压药或利尿药同用,也须同样注意。2.与噻嗪类利尿药或β阻滞药合用,使降压作用加强而水钠潴留可能减轻,合用时应调节剂量以求每一种药物的最小有效剂量。3.与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同用,尤其与吲哚美辛同用,可使本品的降压作用减弱。4.与拟交感类药物同用,本品的降压作用减弱。5.与磷酸二酯酶Ⅴ抑制剂(阳痿治疗药)合用,可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应避免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