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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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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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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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 |
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16粒 |
| 剂型 | 滴眼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托吡卡胺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5mg。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27 |
国药准字H22025854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用法用量 |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可出现休克、过敏样症状,所以需要充分进行观察,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1)青光眼和具有房角狭窄、前房较浅等眼压上升因素的患者(有可能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2)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饮酒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关于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
甲硝唑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口服给药对胎仔无毒性。|甲硝唑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 |
| 儿童用药 | 由于儿童 使用时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应充分观察,慎重使用。特别是在早产儿有过心动徐缓、呼吸停止的报导,应充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妥当的处置。最佳方法是根据需要将本品稀释后使用。 |
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
| 老人用药 |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
| 药理作用 | 理作用: 1.散瞳作用:给白色家兔用各种比例混合的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滴眼液进行滴眼,可见由托吡卡胺引起的瞳孔括约肌松驰,由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瞳孔开大肌收缩引起的散瞳。此外,两者的并用有相乘效果,托吡卡胺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配比在1:1及11:10时其散瞳效果较强。2.调节麻痹作用:为进行视力障 碍及内斜视小儿的屈光检查,用本品滴眼1-2次,将其调节麻痹效果与0.5%及1%阿托品的1日3次、滴眼3日的效果进行了比较。相对于屈光状态,本品的调节麻痹作用较阿托品为弱,持续时间较短,为速效性。对屈光异常且无其他眼病的年轻者用本品1次1滴、间隔3分钟共滴眼3次。滴眼结束20- -30分钟后其调节麻痹效果达到最高,3小时左右几乎完全恢复,4-5小时后调节功能恢复正常。毒理研究:1.急性毒性(托吡卡胺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的等量混合物)2.滴眼毒性:刺激性角膜障碍性试验未见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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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二.使用方法:1.滴眼时原则上患者应仰卧,翻开患者的眼睑滴入结膜囊内,闭眼1 -5分钟,压迫泪囊部后睁开眼睛。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每支开启一日后不可再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 药物相互作用 | 并用时注意 |
1.甲硝唑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4.本品可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