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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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00毫升含葡萄糖酸氯己定0.6克、甲硝唑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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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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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1192 |
国药准字H2000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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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可作为牙龈炎、冠周炎、口腔粘膜炎等所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肿痛及溢脓性口臭、口腔溃疡等症的辅助治疗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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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早晚刷牙后口腔内含漱。一次15ml,5~10日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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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葡萄糖酸氯己定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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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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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可作为牙龈炎、冠周炎、口腔粘膜炎等所致的牙龈出血、牙周肿痛及溢脓性口臭、口腔溃疡等症的辅助治疗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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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本品不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