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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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葡萄糖酸氯己定0.08毫克,辅料为薄荷脑、乙醇、甘油、食用香精、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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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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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735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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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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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每次含漱2~5分钟后吐弃。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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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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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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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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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口腔疾病(如牙龈炎、口腔溃疡、咽炎等)的防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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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牙齿着色、舌苔发黑、味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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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吐出不得咽下;儿童如误服,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应送急症处理。4.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