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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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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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甾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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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可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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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8ml:4mg |
40mg*100片 |
| 剂型 | 滴眼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氮卓斯汀。其化学名称为:4-(.对氯苯甲基)-2-(1-甲基-4-六氢氮卓基)-2,3-二氮杂萘-1(2H)-酮的盐酸盐。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2H24ClN3O·HCl 分子量:418.37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 性状 | 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至淡棕色 |
| 生产企业 |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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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32 |
国药准字H37023435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症状。 |
本品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 用法用量 | 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每眼一滴。症状严重者,剂量可增加至每日四次。在致敏原浓度特高的时期里,应在早上起床后立刻滴用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在症状消失后,仍应持续滴用盐酸氮卓斯汀滴眼液滴眼液直至致敏原(例如花粉)消失。 |
口服。1.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2.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偶然会产生轻微短暂的刺激反应(如灼热、眼痒、流泪)。少数人用药后有产生苦味的报道。若有苦味感觉,可饮用饮料(如果汁、奶类)予以消除。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药品成分高度敏感的患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只有在无适应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干品未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用药。2.首次用药或用药后贮存超过3天后再次用药应连续按压几次,直到有均匀的雾状喷出。3.用药后请将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4.如被儿童误服用请立即与专业医生联系。5.在没有医生指导下,请勿同时服用其它抗组胺药。6.使用本品易产生嗜睡、眩晕的患者,服药后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器和高空作业等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7.盐酸氮卓斯汀与酒精或其它神经中枢系统抑制药物同时用会导致眩晕、嗜睡、加重神经中枢系统抑制,因此应避免同时用药。8.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只有在无适应选择余地时才使用本品。9.避免喷入眼中。 |
1. 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 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