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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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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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甾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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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迪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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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5mg1ml*5支 |
40mg*100片 |
| 剂型 | 眼用凝胶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其化学名称为: a-(羟甲基)苯乙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 -3-辛酯硫酸盐一水合物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粘稠状液体。 |
本品为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至淡棕色 |
| 生产企业 |
济宁市安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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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国药准字H37023435 |
| 作用与功效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本品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 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2.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粘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或停止哺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脑外伤者禁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本品的药理作用机制为竞争性拮抗乙酰胆碱或胆碱受体激动药对M胆碱受体的激动作用。对M受体有相当高的选择性,大剂量或中毒剂量也有阻断神经节N1受体的作用。眼组织:阻断M胆碱受体,因而使瞳孔括约肌和睫状肌松弛,形成扩瞳。 |
本品系米糠油未皂化物。含干品未皂化物总量不少于90%,其中固醇量不少于60%,另含有烃、高级脂肪酸,三萜烯醇及维生素等。本品中固醇有防氧化及抑制牙周细菌生长,从而起到改善牙齿病理性松动、抗牙龈出血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2.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管嘴勿接触眼部,以防污染药品。4.滴眼后用手指压迫内眦泪囊部(见说明书下面图示),以减少药物的全身吸收,防止或减轻副作用。5.本品系外用药品,严禁口服。6.开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7.请妥为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食中毒。 |
1. 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 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方能根治牙周病。3.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三环类抗抑郁药、H1-受体阻断药、抗胆碱类的抗帕金森病药、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等均有抗胆碱作用,合用后可加重尿潴留、便秘、口干等阿托品样不良反应。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