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氧氟沙星滴眼液
|
耳聋左慈丸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水蜜丸 |
|
|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 茯苓; 牡丹皮; 山药; 山茱萸; 熟地黄; 泽泻; 竹叶柴胡。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国药准字Z31020001 |
| 作用与功效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 用法用量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