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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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达卡巴嗪。 |
何首乌、芦荟、决明子、枸杞子、阿胶、人参、白术、枳实。每粒装0.35g相当于饮片0.7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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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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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53 |
国药准字Z2015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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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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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2粒,一日3次。疗程为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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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2.严重过敏史者禁用。3.妊娠期妇女禁用。 |
可见轻度腹痛、腹泻,减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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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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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尚无用于儿童的经验,儿童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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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养阴益气,泻浊通便。用于功能性便秘,中医辨证属气阴两虚兼毒邪内蕴证者,症见便秘,腹胀,口燥咽干,神疲乏力,五心烦热,舌质红嫩或淡,舌苔白或白腻,脉沉细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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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2~8小时后可减轻或消失。2.骨髓抑制: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贫血,以大剂量时更为明显。一般在用药2~3周出现血象下降,第4~5周可恢复正常。3.少数病人可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全身不适、发热、肌肉疼痛,可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面部麻木、脱发。4.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有血管刺激反应。5.偶见肝肾功能损害。 |
非临床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促进正常小鼠小肠炭末推进,促进复方地芬诺酯所致便秘模型小鼠的小肠炭末推进和排便,促进正常大鼠小肠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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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2.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遇光或热易变红,在水中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3.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4.用药期间禁止活性病毒疫苗接种。5.静脉滴注速度不宜太快。6.防止药物外漏,避免对局部组织刺激。7.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
1、按规定用法用量及疗程用药,不宜超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2、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3、肝功能异常或肝病史者慎用首荟通便胶囊。4、既往有何首乌或含何首乌制剂引起肝损伤家族史者慎用。5、应避免与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6、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血白细胞总数减少,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7、Ⅱ期临床试验中,本品大剂量组(一次3粒,一日3次)出现肝功能、心电图轻度异常各1例,是否与试验药物有关尚无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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