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硫酸亚铁叶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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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硫酸亚铁叶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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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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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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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2片*3板 |
0.4g*8片 |
| 剂型 | 片剂(薄膜衣、糖衣)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成分为硫酸亚铁、叶酸、干酵母、当归、黄芪、白术等。 |
主要成份精氨酸布洛芬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黄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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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65 |
国药准字H2011002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铁性贫血。 |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连用5-6周。1. 成人:一次4片,一日三次。2. 儿童:1-4岁,一次1片,一日三次;5-15岁,一次2片,一日三次。 |
0.2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2克(1片),一日3~4次。0.4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个别病例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痛,腹泻,铁锈味等。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
| 禁忌 | 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贫血。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品适宜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中后期妊娠妇女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此时是补铁最佳时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本品应用于儿童用量应相应减少。 |
尚未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未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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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1) 酒精中毒。(2) 肝炎。(3) 急性感染。(4) 肠道炎症。(5) 胰腺炎。(6) 消化性溃疡。2. 用药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 血红蛋白测定。(2) 网织红细胞计数。(3) 血清铁蛋白测定。3. 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碳酸氢钠﹑磷酸盐类﹑茶及含鞣酸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4. 贫血纠正后,不宜长期服用,否则可引起铁负荷过度。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四环素类药物﹑磷酸盐类及含鞣酸的药物或饮料同用,易产生沉淀而影响吸收。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本品与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时,布洛芬排泄延迟,丙磺舒、苯磺唑酮促进尿酸排泄作用降低。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