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MYLAN LABORATORIES 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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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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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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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Abbo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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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30片 |
24粒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马来酸氟伏沙明。除活性成分外,尚含有下列赋形剂:甘露糖醇、玉米淀粉、明胶淀粉、硬脂富马酸钠、胶体二氧化硅、羟丙基甲基纤维素、聚乙二醇6000、滑石粉、二氧化钛(E171)。本药不含乳糖、糖类(E121)。 |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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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MYLAN LABORATORIES S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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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93 |
国药准字Z4502115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强迫症症状治疗。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 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或遵医嘱。 |
本品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皮肤-多汗;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其它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luvox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如luvox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或焦虑。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 禁忌 | 本品禁与单氨氧化酶抑制剂(MAOls)合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 如为不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 如为可逆转的单氨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氨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本品禁用于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
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的本药对繁殖能力的损害及致畸作用。但通常孕期应慎服任何药物。本药可少量排入乳汁,故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
本品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
尚不清楚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
尚不清楚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唯一具有单环结构的选择性5-羟色胺(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通过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突触前膜对5-HT的再摄取,增加突触间隙5-HT的有效浓度而发挥抗抑郁作用。本品阻断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氟西汀、阿米替林、丙咪嗪、去甲丙咪嗪,但比帕罗西汀、舍曲林和丙酞普兰弱。本品对多巴胺及去甲肾上腺素的摄取几乎无作用,对α和β-肾上腺素、M-胆碱能、组胺H1等受体无亲和力,因而没有与这些受体结合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如口干、便秘、镇静、锥体外系症和直立性低血压等。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注意事项 |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尔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老年人常规用量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显著临床差异。然而,对老年患者调整剂量时,应缓慢增量。 Luvox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5.有报告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不应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可使经肝脏代谢的药物分解速度减慢。当与华法苓、苯妥英、茶碱和卡马西平等合用时,即会产生明显的临床效应。如合用,请调节这些药物的剂量。 3.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增加经氧化代谢的苯丙氮二卓的血浆浓度。 4.有报告表明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增加三环类抗抑郁药原有的稳态血浆浓度,建议本品不与三环类抗抑郁 药同时应用。5.本品可提高心得安血浆水平,同服时建议减少心得安的剂量。 6.本品和华法苓服用两周,华法苓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且凝血时间延长。 7.患者在口服抗凝剂和氟伏沙明时,应监测凝血时间并相应调整氟伏沙明剂量。 8.治疗严重的,已抗药的抑郁患者,本品可与锂剂合用。但锂和色氨酸可能加重氟伏沙明的5-羟色胺能作用。 9.未观察到本品与地高辛和阿替洛尔的协同反应。 10.与其它精神科用药一样,在马来酸氟伏沙明用药期间应避免摄入酒精。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