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麦角林片对比咳特灵胶囊

3图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乐喜林

规格

10mg*36片

24粒

剂型

片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尼麦角林。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粉红色片。

生产企业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482

国药准字Z45021150

作用与功效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3.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本品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2.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孕妇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

本品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

尚不清楚

老人用药

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尚不清楚

药理作用

1.本品为半合成的麦角碱衍生物。有α受体阻滞作用和血管扩张作用。可加强脑细胞能量的新陈代谢,增加氧和葡萄糖的利用。可促进神经递质多巴胺的转换而增加神经传导,加强脑部蛋白质生物合成,改善脑功能。2.毒理研究表明,尼麦角林口服有很大的安全范围。在大鼠和狗的长期给药试验中,在临床给药剂量的五倍时,出现不良反应,超过临床规定剂量的十倍以上时出现毒性反应。行为、试验室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方面的毒性评估为阴性,尼麦角林对生育力、妊娠、分娩、哺乳期和后代的正常发育无影响。尼麦角林无致突变和致癌作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3.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4.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6.服药期间禁止饮酒。7.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尼麦角林片可能会增强降血压药的作用。2.由于尼麦角林是通过CYTP4502D6代谢,不排除与通过相同代谢途径的药物有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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