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炎利胆片对比银翘解毒丸

3图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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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银翘解毒丸 银翘解毒丸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每丸重3g

剂型

丸剂(大蜜丸)

主要成分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蜂蜜。

性状

生产企业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159

国药准字Z21021788

作用与功效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以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

不良反应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本品偶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荨麻疹样皮疹,多形性红斑药疹,药物性皮炎等。

禁忌

1.服药期间忌油腻及生冷食物。2.风寒感冒者忌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主要有发汗,解热,抗病原微生物,抗炎,镇痛,抗过敏,增强免疫功能等作用。1.发汗:银翘散口服能促进大鼠足跖部汗液分泌,其最小有效浓度为0.267g/kg,生物相应体存量的效应消除半衰期为3.90小时,作用周期为23.71小时,达峰时间为2.21小时。2.解热:银翘散煎剂对二联菌苗、五联疫苗所致家兔发热模型,按人用量15、30、40倍剂量一次灌服,解热作用显著,与复方阿司匹林组(0.2mg/kg)比较无显著性差异。银翘散拆方后的解热作用远不及全方(2-3)。银翘散煎剂、片剂、袋泡剂对啤酒酵母、2,4-二硝基苯酚所致大鼠发热模型,按成人用量40倍,或20g/kg灌服.皆有明显的解热作用。大鼠口服银翘解毒片 5g/kg,对静脉注射三联菌苗所致发热,亦有明显的解热作用,作用时间持续8小时以上。但也有报道,银翘解毒丸按2.5g/kg灌服,对三联菌苗致热家兔无明显解热作用。电生理研究表明,银翘散解热作用机制并不全同于解热镇痛药,本方可解除致热原对热敏神经元的抑制,使之恢复正常,同时抑制冷敏神经元发放冲动,降低机体产热水平,从而达到解表散热的效果。银翘散能直接作用于正常大鼠PO/AH热敏神经元,使其放电频率升高,从而使正常动物体温下降,揭示本方为一中枢性解热药。3.抗病原微生物:银翘散全方及其单味药在体外,对多种细菌及病毒均有抑制作用(8-10)。但银翘解毒片口服给药,对给予致死量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的小鼠,无明显保护作用。腹腔给予银翘解毒片,对感染甲型流感病毒粤防72-243株大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口服给药无效。4.抗炎:银翘散对动物实验性炎症有明显抑制作用,对大鼠蛋清性足肿胀抑制作用较好,对组织胺所致小鼠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亢进的抑制作用亦佳,但对二甲苯和5-HT所致小鼠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高均无明显影响。其对炎症介质5-HT和前列腺素的对抗作用不明显或较强。以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为指标,测得银翘散口服给药最低抗炎剂量为1.5g/kg,药效半衰期为4.53小时,作用持续时间为16.23小时,达峰时间为2.31小时。5.镇痛:小鼠热板法和醋酸扭体法表明,银翘解毒片有一定的镇痛作用。6.抗过敏:银翘散袋泡剂 10g/kg灌服,对天花粉所致大鼠、小鼠被动皮肤过敏反应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不仅能明显减轻天花粉引起小鼠迟发型超敏反应的强度,还能降低过敏性休克动物的死亡数。其煎剂、片剂、袋泡剂均能抑制二硝基氯苯引起小鼠耳部皮肤迟发型超敏反应。7.增强免疫功能:银翘散对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功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8.其它:银翘散煎剂对动物肠蠕动亢进有明显抑制作用,其灌胃给药的最低有效剂量为0.213g/kg,药效半衰期为4.25小时,作用持续时间为27.18小时,达峰时间为1.54小时。

注意事项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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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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