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查看说明书
利巴韦林滴眼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盐酸萘替芬溶液
盐酸萘替芬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mg。

生产企业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009

国药准字H199801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儿童用药: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药理作用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期间避免过量饮酒。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