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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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及、海螵蛸、黄芪、三七、白芍、香附、乳香、没药、鸡内金、百草霜、鸡蛋壳(炒焦)。 |
乌梅、黄连、干姜、木香、罂粟壳、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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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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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214 |
国药准字Z61020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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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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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g(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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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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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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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行气健胃,化瘀止血,制酸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疼痛、痛处固定、吞酸嘈杂;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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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出现咽喉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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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严重腹泻者应及时就医;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