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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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连花清瘟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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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菊感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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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乙类 |
| 品牌 | 以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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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35g*48粒 |
0.6g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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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国药准字Z23021937 |
| 作用与功效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常用于风热表证,对于表热不重而咳嗽明显者更为适宜,是治风热咳嗽的主方。2.风寒感冒忌用。3.服药期间忌食粘腻荤腥。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1)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2)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3)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4)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2.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3.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主要有解热,抗炎,发汗,抗菌,抑制肠蠕动亢进等作用。1.解热:本方按成人量15.40倍剂量灌胃,能使五联菌苗和啤酒酵母所致发热模型动物(家兔、大鼠)的体温下降,作用显著,效果与复方阿司匹林0.2mg/kg相似。另有实验以解热为指标,在大鼠中测定了口饲桑菊饮的药动学参数,认为其基本上是一室模型特征,t1/2。在1.1-2.2小时之间,作用期在6-12小时之间,口服后的药峰时间在2小时以内,与麻黄汤、银翘散、桂枝汤相似,具有吸收快、起效快、排泄迅速,作用维持时间短,符合解表剂的应用特征。2.抗炎:桑菊饮对实验性急性炎症模型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此外,该方能明显增加大鼠肾上腺中胆固醇的含量、升高血浆中醛固酮和皮质醇水平,又能降低肾上腺中维生素C含量,兴奋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揭示其抗炎作用的产生是通过多种途径整合而实现的。3.发汗:桑菊饮灌胃给予大鼠,使正常大鼠汗腺分泌增加,发汗作用的峰时一般在给药后1.5-2.0小时。4.抗菌:桑叶、菊花、连翘、薄荷、杏仁、甘草以及全方,体外实验证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链球菌、卡地球菌、白喉杆菌、大肠杆菌等有明显的抑制作用。5.抑制肠蠕动亢进:桑菊饮能显著抑制新斯的明诱发的小鼠肠道运动亢进,最低起效剂量为0.103g/kg口服,相当于临床等效剂量的效应,消除半衰期为4.20小时,效应维持时间为27.70小时,效应达峰时间为1.13小时。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