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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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黄芪、当归、川芎、桃仁、红花、地龙、丹参、血竭、三七、乳香(制)、没药(制)、琥珀、牛膝、淫羊藿、乌稍蛇(去头尾)、全蝎、僵蚕(炒)、穿山甲(烫)、狗骨(制)、苏合香、冰片、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龟甲(醋制)、朱砂、天麻、钩藤、菊花、防风、羌活、白芷、麻黄、葛根、桂枝、细辛、附子(制)、槲寄生、骨碎补(烫)、威灵仙(酒炒)、绵萆薢、红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胆南星、天竺黄、何首乌(制)、熟地黄、玄参、黄连、大黄(酒制)、沉香、檀香、丁香、草豆蔻、香附(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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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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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1362 |
国药准字Z22024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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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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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口服。一次7.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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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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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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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中风偏瘫、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言语不清、肢体麻木、筋骨疼痛、手足拘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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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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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