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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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胃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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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唑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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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g*9袋 |
10mg*100片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唑酮。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816 |
国药准字H34024133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和中,制酸,止痛。用于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1.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2.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3.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可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g,一日3次。 |
1.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4次。2.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3.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2.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 禁忌 | 1.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新生儿禁用。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胃灵颗粒中白术、党参具有提高机体免疫力,并对HP有较强抑制作用,对HP感染细胞具有保护和促进细胞新生作用;延胡索能使病变组织周围血流量和氧供增加,改善胃肠粘膜血循环;海螵蛸、甘草、白芍有制酸,对受损粘膜有保护及止痛作用,数药合用使胃酸、HP减少,加速溃疡愈合。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引起急性中毒性精神病,应予避免。2.本品可增强左旋多巴的作用。3.拟交感胺、富含酪胺食物、食欲抑制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可增强本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