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痔疮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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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麝香痔疮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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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唑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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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马应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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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18粒 |
10mg*100片 |
| 剂型 | 栓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二甲亚砜。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唑酮。 |
| 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弹头型或鱼雷型的栓剂;具冰片香气。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国药准字H3402413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本品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1.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2.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3.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可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 用法用量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1.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4次。2.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3.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 不良反应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1.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2.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新生儿禁用。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3.保持大便通畅。4.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5.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9.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用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引起急性中毒性精神病,应予避免。2.本品可增强左旋多巴的作用。3.拟交感胺、富含酪胺食物、食欲抑制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可增强本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