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康颗粒对比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1图 小儿康颗粒

小儿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小儿康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小儿康颗粒 小儿康颗粒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品牌

规格

10g*6袋

100ml

剂型

颗粒剂

口服溶液剂

主要成分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6020125

国药准字H20064090

作用与功效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 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发育迟缓。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 1.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 2.2.6-12岁儿童:每次5ml,每日2-3次。 3.2-6岁儿童:每次2.5ml,每日3次。4.1-2岁儿童:每次2.5ml,每日2次。 5.此剂量方案适用于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14天后剂量可减半。

不良反应

尚未明确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禁忌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1.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2.药物可进入浮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请按成人用法用量。

药理作用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呋新、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服用,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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