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妇消炎栓对比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1图 康妇消炎栓

康妇消炎栓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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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妇消炎栓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康妇消炎栓 康妇消炎栓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葵花

规格

2.0g*6枚

5片

剂型

栓剂

片剂(薄膜衣)

主要成分

苦参、穿心莲、紫草、败酱草、蒲公英、地丁、芦荟、猪胆粉。

左炔诺孕酮、炔雌醚

性状

本品为黑褐色鱼雷型栓剂。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143

国药准字H11021378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利湿散结,杀虫止痒,用于湿热,湿毒所致的腰痛,小腹痛,带下病,阴痒,阴蚀。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

1.于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1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不良反应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 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 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 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禁忌

1.孕妇禁用。2.脾肾不足所致虚寒带下病、阴蚀,见带下量多,色白清冷,质稀无臭,淋漓不断,伴面色萎黄或zaozi001白,神疲乏力,头晕耳鸣,腰膝?软,口淡无味,小便清长,大便溏薄,舌淡嫩有齿痕,脉缓弱或沉细无力者。3.血虚失荣所致的腹痛,见腹痛绵绵、腰骶?痛,伴月经量少,色淡质稀,面色淡白,头晕心悸,失眠多梦,舌淡苔薄白,脉细弱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子宫肌瘤、乳房肿块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血管疾病、血栓史、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精神病或抑郁症、多血脂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可使乳汁减少,故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不适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湿热、湿毒之邪注于下焦,轻则阴痒、重则阴蚀,以至引发盆腔炎症。本方以苦参君,清热燥湿,杀虫,泻下焦之热,并能燥湿止带;穿心莲、紫草清热解毒,凉血活血、消肿。以此二药为臣药;败酱草、公英、地丁,清热解毒,凉血逐瘀,散结止痛;芦荟、猪胆粉具有抑菌杀虫作用。共同辅助主药达到清热解毒,利湿散结、杀虫止痒之功效。现代药理研究证明,方中穿心莲、败酱草、公英、地丁均有广谱抗菌作用。苦久紫草、芦荟具有抗皮肤真菌的作用。由于本药的独特直肠给药方式,药物有效成份,经直肠粘膜吸收,通过直肠静脉和肛门静脉经髂内静脉进入下腔大静脉,直接作用到病变部位。对急、慢性盆腔炎(子宫炎、附件炎、炎性包块、尿路感染)所致的腰痛、小腹痛有显著的疗效。

炔雌醚(炔雌醇环戊醚)为长效雌激素,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贮存于脂肪组织内,缓慢释放出炔雌醇,通过抑制丘脑下部-垂体-卵巢轴来抑制卵巢排卵,达到长效避孕作用,孕激素与其配伍,对抑制排卵既有协同作用,又可使子宫内膜转化,呈现分泌现象,导致撤退性出血,形成周期性改变。一月服药1次、避孕率可达98%以上。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直肠外用给药,禁止内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肛肠疾病者慎用,请咨询医师。3.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哺乳期妇女、更年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带下病伴有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7.保持外阴清洁,勤换内裤、护垫。8.用药期间,要舒畅情致,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9.偶因贮存不当,栓粒遇高温易变形,可在使用前将塑料板放入水中冷却片刻使用;或药物表面出现白色积粉,均不影响药效。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脑卒中、心肌梗死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察数月,体检正常者,可再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影响避孕效果的药物:抗菌素类药抑制肠内细菌繁殖,减少激素结合物的分解,减少肠肝循环;诱导肝药酶的药物如利福平、催眠和抗惊厥药、解热镇痛药;三环类抗抑郁药在肝脏与本品竞争共同代谢酶。 2.与避孕药合并应用,药效受影响的 药物:降压药的降压效果降低;抗凝药效果降低;降糖药(如胰岛素及口服降糖药)控制糖尿病的疗效降低;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效果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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