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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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美拉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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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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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04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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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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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l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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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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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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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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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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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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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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