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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汀诺
(注射用谷胱甘肽)

绿汀诺 (注射用谷胱甘肽)

处方药 非医保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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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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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汀诺
(注射用谷胱甘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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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绿汀诺
(注射用谷胱甘肽)
绿汀诺 (注射用谷胱甘肽)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真芝堂枣花蜂蜜含有葡萄糖、果糖、蔗糖、粗蛋白、水分、多种酶和矿物质等。性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盐 其他成份:碳酸氢钠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619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1.给药途径: ①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②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①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600m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②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炎: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③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④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用于防治药物[如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扑热息痛等]、放射治疗、酒精和有机磷等引起的组织细胞损伤;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脏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注意事项

①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②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溶解后本品在室温下可保存2小时;在0~5℃于生理盐水中可保存8小时。③放在儿童不宜触及的地方。④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皮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⑤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使用,并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4.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5.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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