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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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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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朗致集团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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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859 |
国药准字Z2006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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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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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肛门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配备的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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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腹部不适和腹泻。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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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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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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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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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均需到医院就诊。 8.本品放置过程中有时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9.30℃以下保存,如超过30℃出现软化,可放入冰箱或浸入冷水中变硬后使用,不影响疗效。 10.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11.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