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制肾移植时的排异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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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咪唑立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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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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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96 |
国药准字H1095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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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肾移植时的排异反应。 |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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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初用量为2-3mg/kg体重/日,维持量为1-3mg/kg体重/日,分1-3次口服。本剂耐药量及有效量随患者有异,为取得最适治疗效果,有必要慎重增减用量。 |
每日40~80mg(最高不超过0.12g),分2~4次口服,疗程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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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对本剂有严重过敏史患者。 2.白细胞数3,000/mm3以下的患者【有可能加重骨髓功能抑制,出现严重感染症、出血倾向等】。 3.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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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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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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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制肾移植时的排异反应。 |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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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总病例4,909例中719例(14.65%)出现不良反应。主要有腹痛、食欲不振等消化系统症状243例(4.95%),白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障碍121例(2.46%),皮疹等过敏症状119例(2.42%)等(认可上市时至1996年10月的统计)。 1.重大不良反应 (1)抑制骨髓功能(2.42%)有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值降低等,故应频繁进行临床检验等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出现严重血液系统障碍,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2)感染症(1.28%)有时出现肺炎、脑膜炎、败血症、病毒性肝炎恶化、带状疱疹等,故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详)有时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的间质性肺炎,故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4)急性肾功能衰竭(0.04%)有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肾损害患者(参照【注意事项】的2.重要且基本注意项)给药后可能随尿酸值上升而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因此定期进行检查,密切观察患者病情,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血液透析等适当处置。 (5)肝功能损害及黄疸(1.83%)有时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等的肝功能损害及黄疸,故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此外,本品还会对其他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
本品是一种肿瘤细胞诱导分化剂,不仅能维持正常上皮细胞的分化作用,而且可使白血病细胞分化为具有正常表现型功能的血细胞,体外可抑制癌细胞增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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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 (1)骨髓功能抑制的患者(有可能加重骨髓功能抑制,出现严重感染症、出血倾向等); (2)合并细菌、病毒、真菌等感染症患者(因抑制骨髓功能,有可能加重感染)。 (3)有出血因素的患者(因抑制骨髓功能,有可能引起出血)。 (4)肾损害的患者[参照【重要且基本注意】的(2)项]。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有时引起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故应频繁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注意观察患者状态。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2)本剂主要从肾脏排泄,肾损害患者会延迟排泄,有时引起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故应考虑肾功能(血清肌酐值等)及年龄、体重等,注意从低剂量开始给药等注意用量,并充分观察患者状态[患者肌酐清除率与本剂消除速率的关系,以及用血清肌酐值、年龄及体重换算成肌酐清除率的公式,参照【药代动力学】的1.吸收项]。 (3)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或恶化。密切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4)因抑制嘌呤合成作用,增加尿酸生成而出现尿酸值升高。对肾病综合征的临床试验中,231例中21例(9.1%)出现尿酸值升高,其中超过10mg/dL以上11例,最高值为13.1mg/dL。 (5)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 (6)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3.用药须知 交付药物时:本剂为PTP包装的药品,故应指导患者从PTP垫片取出药物后服用(据报告,因误服PTP垫片,其坚硬锐角刺入食道粘膜,引起穿孔,继发纵膈炎等严重合并症。)。 4.其他注意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有恶性肿瘤(尤其淋巴瘤、皮肤癌等)发生率增高的报告1-4)。 |
1.服用本品后需监测肝功能、血脂; 2.不能与四环素及维生素A同时使用; 3.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