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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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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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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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0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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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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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进餐时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连续服用4-12周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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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硫酸氨基葡萄糖过敏的患者禁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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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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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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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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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罕见轻微而短暂的胃肠道副作用,如恶心及便秘;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和皮肤红斑等。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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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