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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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色甘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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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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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67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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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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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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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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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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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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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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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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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