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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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牡丹皮、黄柏、地骨皮、生地黄、白芍、枸杞子、女贞子、墨旱莲、茜草、地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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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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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1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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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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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月经干净后服用14天,连续服用两个月经周期。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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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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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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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滋肾养阴,调经止血。用于虚热所致的月经先期,症见月经提前7天以上但小于14天,月经量基本正常或偏多,经色红或深红,经质正常或稠,伴有五心烦热、口干咽燥、大便结、小便黄短赤、舌质红少苔或薄黄、脉细数;排卵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见上述症候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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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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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暴崩下血者非本品使用范围。2.因肿瘤,节育器,外伤及全身性出血性疾病所致的子宫异常出血非本品使用范围。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