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米沙坦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替米沙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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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茎叶总皂苷片(人参茎叶皂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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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每片重0.1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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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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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
人参茎叶皂苷。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59 |
国药准字Z20026650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健脾益气。用于气虚引起的心悸,气短,疲乏无力,纳呆。 |
| 用法用量 |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透析病人有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应严密监测血压。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超过3700例进行了替米沙坦安全性评估,包括1900例治疗超过6个月,1300例以上治疗超过1年。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可自行恢复的,绝少数需停药。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包括1041例以不同剂量(20-160mg)的替米沙坦治疗12周以上,总不良反应与安慰剂组相似。详见说明书。 |
服用人参茎叶皂苷可能引起副作用包括:头痛、心悸、失眠、口干、恶心、腹泻等。 |
| 禁忌 |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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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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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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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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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 2、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 3、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相似情况。 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应用ACEI治疗的研究表明,患者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水平升高。尚无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长期使用替米沙坦片治疗的数据,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与ACEI相似的情况。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地高辛:当替米沙坦与地高辛合用时,地高辛血浆峰浓度平均增高49%,谷浓度增高20%。因此,当开始使用、调整剂量和停止使用替米沙坦时应监测地高辛水平,以免高于或低于洋地黄化。2、华法林:替米沙坦合用10天后可轻微影响华法林平均血浆浓度,但不改变INR。3、其它药物:替米沙坦与对乙酰氨基酚、氨氯地平、优降糖、氢氯噻嗪或布洛芬合用时无相互作用。替米沙坦不通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且除了CYP2C19部分抑制作用外在体外也不受细胞色素P450的影响。替米沙坦除了可能抑制通过CYP2C19代谢的药物的新陈代谢外,与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类药物、通过细胞色素P450代谢的药物均无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