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解热镇痛药,用于小儿发热、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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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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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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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31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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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用于小儿发热、疼痛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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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肛门注入。小儿每次一支,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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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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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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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用于小儿发热、疼痛等。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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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 2.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和肝功能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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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可于应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2)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5.如有少量结晶析出,可以加温溶解后使用。 6.注入肛门后有轻微的热感。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