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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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 |
化学名称为:3α,7β-二羟基-5β-胆甾烷-24-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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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瑞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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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57 |
国药准字H20123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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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于治疗: 1.胆汁淤积性肝病,包括慢性肝病伴肝内胆汁淤积,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 2.胆固醇性结石; 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4.胆汁反流性胃炎; 5.异体器官移植排异反应; 6.胆源性胰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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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1.固醇性胆囊结石和胆汁郁积性肝病按时用少量水送服。按体重一次10mg/kg溶石治疗:一般需6~24个月,服用12个月后结石未见变小者,停止服用。治疗结果根据每6个月进行超声波或X射线检查判断。 2.胆汁反流性胃炎晚上睡前用水吞服,必须定期服用,一次一粒(250mg),一日一次。一般服用10~14天,遵从医嘱决定是否继续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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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急性胆囊炎和胆管炎患者禁用;胆道阻塞(胆总管和胆囊管)患者禁用;如果胆囊不能在X射线下被看到、胆结石钙化、胆囊不能正常收缩以及经常性的胆绞痛等不能使用熊去氧胆酸胶囊; 2.老年患者慎用; 3.妊娠期前三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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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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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前三个月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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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于治疗: 1.胆汁淤积性肝病,包括慢性肝病伴肝内胆汁淤积,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PBC),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 2.胆固醇性结石; 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4.胆汁反流性胃炎; 5.异体器官移植排异反应; 6.胆源性胰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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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熊去氧胆酸在人胆汁中占很少一部分。经过口服熊去氧胆酸后,通过抑制胆固醇在肠道内的重吸收和降低胆固醇向胆汁中的分泌,从而降低胆汁中胆固醇的饱和度。可能是由于胆固醇的分散和液体晶体的形成,而使胆固醇结石逐渐溶解。依据现有的知识,熊去氧胆酸胶囊治疗肝和胆汁郁积疾病主要是基于通过亲水性的、有细胞保护作用和无细胞毒性的熊去氧胆酸来相对地替代亲脂性、去污剂样的毒性胆汁酸,以及促进肝细胞的分泌作用和免疫调节来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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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熊去氧胆酸胶囊必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 主治医师在治疗前三个月必须每4周检查一次患者的一些肝功能指标如AST(SGOT)、ALT(SGPT)和γ—GT等,并且以后每3个月检查一下肝功能指标。 为了评价治疗效果,及早发现胆结石钙化,应根据结石大小,在治疗开始后6~1O个月,做胆囊x射线检查(口服胆囊造影)。于站立位及躺卧位(超声监测)拍x射线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