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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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盐酸赛洛唑啉1毫克,辅料为二水合磷酸二氢钠、十二水和磷酸氢二钠、依地酸钠、山梨醇70%(非结晶)、羟丙甲纤维素400Pa·s、氯化钠、纯化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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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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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51 |
注册证号H201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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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用于减轻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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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2g,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喷鼻。本品为定量喷雾剂,成人一次一倒1喷,每日用量不超过4次。 定量喷雾剂使用方法:首先去除保护盖,首次使用前,来回按压几次直至有液体喷出(图1),然后将喷嘴插入鼻孔中,用力按压(图2),在松开之前将喷嘴从鼻孔中抽搐,送开,盖上保护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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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1.用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与其他同类药物相似,极罕见全身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轻微或暂时视觉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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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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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用于减轻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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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部水肿等,有重症药疹的个案报告(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过量或长期使用可能出现皮肤粗糙、增厚、色素沉着等砷中毒表现。 3、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等。 4、免疫系统: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等。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 7、泌尿系统:有血尿、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 此外,有长期使用导致砷中毒的个案报告。 |
盐酸赛洛唑啉为咪唑啉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α1受体而引起血管收缩的作用,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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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2、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3、本品不宜与含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4、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5、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6、用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1.本品2分钟内缓解鼻塞,药效持续长达12小时,请不要超过推荐剂量使用,尤其是老人。 2.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3.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请使用0.05%浓度的盐酸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9.对肾上腺素类反应强烈的患者,若出现失眠、头晕、震颤、心律不齐或血压升高等症状时请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