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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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利巴韦林,其化学名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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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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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51 |
国药准字H1999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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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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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2g,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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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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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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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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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部水肿等,有重症药疹的个案报告(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过量或长期使用可能出现皮肤粗糙、增厚、色素沉着等砷中毒表现。 3、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等。 4、免疫系统: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等。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 7、泌尿系统:有血尿、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 此外,有长期使用导致砷中毒的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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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2、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3、本品不宜与含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4、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5、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6、用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