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于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急性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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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米西宁主要成分是盐酸米托蒽醌, |
a-甘露聚糖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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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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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92 |
国药准字H2000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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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于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急性白血病。 |
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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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单用米西宁,一次12~14mg/m2体表面积,每3~4周一次;或4~8mg/m2,一日1次,连用3~5天,间隔2~3周。联合用药:一次5~10mg/平方米体表面积。 |
口服,一次5~10mg(1-2粒),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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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米西宁有过敏者禁用。2.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禁用。3.一般情况差,有并发症及心、肺功能不全的病人应慎用。 |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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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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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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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于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急性白血病。 |
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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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有骨髓抑制,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此为剂量限制性毒性。2.少数患者可有心悸、早搏及心电图异常。3.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消化道反应。4.偶见乏力、脱发、皮疹、口腔炎等。5.静脉滴注药物外溢仍可能发生严重局部反应。 |
1.药理:本品具有激活吞噬细胞、NK细胞、T.B细胞亚群作用;有诱生干扰素和白细胞介素等作用。可使肿瘤细胞、病毒等DNA断裂,使之凋亡。 2.毒理:采用Bliss法静脉注射于昆明种小白鼠,一次给药,剂量为675.3-4018.0mg/kg,观察7天,测得LD50为1707.0mg/kg;腹腔注射于昆明种小白鼠,一次给药,剂量为6097.5-11687.5mg/kg,观察7天,测得LD50为8041.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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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严格检查血象。2.有心脏疾病、用过蒽环类药物或胸部照射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心脏毒性的发生。3.用药时注意避免药液外溢,如发现外溢应立即停止滴注,再从另一静脉重新进行。4.米西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5.米西宁遇低温可能析出晶体,可将输液瓶置热水中加温,晶体溶解后使用。 |
1.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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