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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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熟地黄、当归、漏芦、丹参、党参、鸡血藤、附子、桂枝、枸杞子、仙鹤草、川芎、黄芪(蜜制)、补骨脂、制何首乌、虎杖、牛西西、连翘、赤芍、女贞子、牡丹皮、狗脊、刺五加、鹿茸、紫河车、阿胶、白术(炒)、陈皮、人参、水牛角浓缩粉、牛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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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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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国药准字Z4202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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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肿瘤放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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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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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肠胃不适,如腹泻或便秘。部分患者可能会有轻微头痛或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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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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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肿瘤放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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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等症状,应减量或暂停服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