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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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化学名称:0-4,6-双脱氧-4-[[(1S,4R,5S,6S)4,5,6-三羟基-3-(羟基甲基)-2-环已烯-1-基]氨基]-α-D吡喃葡糖基(1→4)-D-吡喃葡萄糖。分子式:C25H43NO18分子量:64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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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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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808 |
国药准字H2001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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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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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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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按照CIOMS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拜唐苹N=8595;安慰剂N=7278;截止至2006年2月1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在同一频率分组中,不良反应事件是按照严重程度降低排序。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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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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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因为缺乏有关本药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妊娠期妇女不得使用本品。2.哺乳期大鼠服用放射性标记的阿卡波糖片后,在其乳汁中发现了少量的放射活性物质,在人类尚无类似的发现。即使如此,由于尚不能排除乳汁中阿卡波糖片对婴儿的影响,原则上建议在哺乳期妇女不使用本品。儿童用药:鉴于尚无本品对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疗效和耐受性的足够资料,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老年用药:对于65岁以上老年患者无须改变服药的剂量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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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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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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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