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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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芦根、牛蒡子、淡竹叶、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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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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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954 |
国药准字Z2009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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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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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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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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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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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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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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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性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