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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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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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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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954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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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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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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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忌食油腻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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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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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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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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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