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 消化道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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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 |
鹿鞭、海狗鞭、狗鞭、蛤蚧、海马、鹿茸、人参、肉桂、沉香、龙骨、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桑螵蛸(炒)、菟丝子(蒸)、远志、炙淫羊藿、蛇床子、牛膝、花椒(炒)。辅料为白酒、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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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太原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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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58 |
国药准字Z3702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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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 消化道症状者。 |
补血生精,健脾补脑。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用脑过度,贫血头晕,惊悸健忘,自汗虚汗,畏寒失眠,面色苍白,气虚食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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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量:口服,每日三次,一次1片,饭前服用。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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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也可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谷草转氨酶(GOT),谷丙转氨酶(GPT),碱性磷酸酶(ALP)和r-转肽酶升高。另可见心电图的异常改变,或出现心悸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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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本品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建立。 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慎重服用,发现副作用应立刻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服用(一日7.5m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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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等 消化道症状者。 |
补血生精,健脾补脑。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用脑过度,贫血头晕,惊悸健忘,自汗虚汗,畏寒失眠,面色苍白,气虚食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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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本品为选择性5-HT4受体激动剂,能激动消化道粘膜下神经丛的5-HT4受体,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产生上消化道的促动力作用。在啮齿类动物的长期给药研究(大鼠:104周,小鼠:92周)中,当口服剂量为枸橼酸莫沙必利临床推荐剂量(30~lOOmg/kg/天)的100-300倍时,可观察到肝细胞腺瘤和甲状腺滤泡细胞腺瘤的发生率增加。 毒理研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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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一段时间(通常为2周)后,如消化道症状没有改变,应停止服用。 2.应注意抗胆碱药有降低本品作用的可能,合用时应有间隔时间。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