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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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磁石、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竹叶柴胡。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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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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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145 |
国药准字H200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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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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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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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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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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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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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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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