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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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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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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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47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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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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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都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与饭同服。2、对于基线HbAIc>9%或FPG>200mg/dI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早晚饭时服。每隔来那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3、用于以前服用过其他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或1日2次,1次4片,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或1日2次,1次4片,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产国以前所服的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4、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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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8、儿童禁用本品。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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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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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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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事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智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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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