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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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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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霉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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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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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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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EDTA—2Na、纯化水、防腐剂(尼泊金乙酯)。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001 |
国药准字H33020503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 不良反应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刺激,如烧灼或红斑。 |
| 禁忌 |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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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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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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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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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适当采取适当的胃部排空措施。 |
1.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其些革兰氏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