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A链球菌群感染)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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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罗红霉素。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氯霉素2.5毫克,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化学名为D-苏式-(-)-N-【α-(羟基甲基)-β-羟基-对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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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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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302 |
国药准字H20013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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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A链球菌群感染)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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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儿童可直接服用,或剪开囊壳将药液滴入饮料或牛奶中服用。 1.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也可一次0.3g,一日1次。 2.儿童: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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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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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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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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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A链球菌群感染)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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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属于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对于多数格兰阴性和某些格兰阳性菌,以及沙眼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等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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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0.15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按正确方式开启滴眼瓶。 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