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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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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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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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念慈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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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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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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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蜂蜜、麦芽糖、糖浆。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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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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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ZC20100004 |
国药准字H10960286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皮疹、瘙痒、腹泻、腹痛、恶心等 |
1.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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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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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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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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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