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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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尼美舒利。 |
生川乌、生草乌、红花、川芎、乳香(制)、没药(制)、羌活、独活、穿山甲(制)、当归、血竭、全蝎、自然铜、天麻、狗骨、木鳖子、黑木耳、雄黄、白矾、檀香、冰片、金银花、石膏、蘑菇、金针菇、儿茶、细辛。辅料为麻油、铅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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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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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24 |
国药准字Z3702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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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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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外用,用少许白酒或酒精搓擦患处至局部有微热感,将膏药加温软化后贴于患处,一贴膏药贴2~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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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肠胃出血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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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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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祛风散寒,活血化瘀,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肩臂腰腿痛、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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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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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l)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接触眼睛、口腔、鼻等黏膜处。 3.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较小规格的膏药。在患处部位面积较小时使用。 4.糖尿病患者,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2~7天症状无缓解,或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皮肤过敏,如红肿、皮疹等,应暂停使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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