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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亮菌甲素

注射用亮菌甲素

处方药 非医保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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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亮菌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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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亮菌甲素
注射用亮菌甲素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亮菌甲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774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1mg(每1mg以1ml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一日2~4次,或遵医嘱。急性胆道感染:一次1~2mg,每6~8小时1次。急性症状控制后改为一日2次,一次1~2mg。一疗程为7~10日。静脉滴注:一次2.5mg~5mg(5%葡萄糖注射液或0.9%NaCl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注意事项

严重胆道梗阻及化脓性胆管炎慎用。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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