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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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6mg和阿司匹林7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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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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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85 |
国药准字H2008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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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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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整片吞服,勿嚼碎。每天早晨同一时间服用。起始常用剂量为每天1片,遵医嘱调整剂量,停药应向医生咨询,漏服后不宜加量服用。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1片(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2片(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1~2片(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2片(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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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以下症状者禁用: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同类药物(非甾体抗炎药)过敏; 2?哮喘; 3?脑出血; 4?出、凝血功能障碍; 5?16岁以下儿童; 6?颅脑损伤; 7?由心脏其它原因导致的心脏病发作; 8?低血压; 9?血容量减少; 1?消化性溃疡; 11?严重贫血; 12?严重脑血管供血不足; |
1.临床试验的经验:由于临床试验进行的条件存在很大差异,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法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可能也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苯磺酸氨氯地平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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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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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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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如胃痛和胃肠道轻微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中出现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皮肤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以及特别严重的皮肤病变(多形性渗出性红斑)。小剂量乙酰水杨酸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的发作。极少数病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后由于胃肠道隐匿性出血导致贫血,出现黑便(严重胃出血的症状)。有报道阿司匹林可导致血液系统障碍,尤其是血小板减少,更为罕见的是粒细胞缺乏症。 2?在治疗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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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阿司匹林可引起哮喘发作,故支气管哮喘、花粉性鼻炎、鼻息肉或慢性呼吸道感染(特别是过敏性症状)患者,对所有类型的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过敏及对其他物质有过敏反应如皮肤反应、瘙痒、风疹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同时使用抗凝药物(如香豆素衍生物、肝素)者慎用,低剂量肝素治疗者例外。 3?除医生指导用药外,16岁以下的患者禁用此药。因为儿童服用此药后有可能导致雷耶(氏)综合征。雷耶(氏)综合征能影响大脑和肝脏,虽然罕见,但会致命。已有证据表明儿童使用阿司匹林治疗病 |
1.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苯磺酸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因苯磺酸氨氯地平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rn)为56小时,因此苯磺酸氨氯地平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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