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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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6mg和阿司匹林75mg。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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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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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85 |
国药准字H2000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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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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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整片吞服,勿嚼碎。每天早晨同一时间服用。起始常用剂量为每天1片,遵医嘱调整剂量,停药应向医生咨询,漏服后不宜加量服用。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2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4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曰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8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Omg(2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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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以下症状者禁用: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同类药物(非甾体抗炎药)过敏; 2?哮喘; 3?脑出血; 4?出、凝血功能障碍; 5?16岁以下儿童; 6?颅脑损伤; 7?由心脏其它原因导致的心脏病发作; 8?低血压; 9?血容量减少; 1?消化性溃疡; 11?严重贫血; 12?严重脑血管供血不足; |
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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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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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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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用于预防心绞痛初发后的再次发作。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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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胃肠道反应,如胃痛和胃肠道轻微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胃出血、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中出现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皮肤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以及特别严重的皮肤病变(多形性渗出性红斑)。小剂量乙酰水杨酸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的发作。极少数病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后由于胃肠道隐匿性出血导致贫血,出现黑便(严重胃出血的症状)。有报道阿司匹林可导致血液系统障碍,尤其是血小板减少,更为罕见的是粒细胞缺乏症。 2?在治疗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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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阿司匹林可引起哮喘发作,故支气管哮喘、花粉性鼻炎、鼻息肉或慢性呼吸道感染(特别是过敏性症状)患者,对所有类型的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过敏及对其他物质有过敏反应如皮肤反应、瘙痒、风疹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同时使用抗凝药物(如香豆素衍生物、肝素)者慎用,低剂量肝素治疗者例外。 3?除医生指导用药外,16岁以下的患者禁用此药。因为儿童服用此药后有可能导致雷耶(氏)综合征。雷耶(氏)综合征能影响大脑和肝脏,虽然罕见,但会致命。已有证据表明儿童使用阿司匹林治疗病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可能引起高血钾,应定期监测血钾水平;4.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即停药;5.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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