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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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达卡巴嗪。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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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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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177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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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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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注射用达卡巴嗪应临用前现配,2小时内用完: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一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静脉注射:一次200mg/m2,一日一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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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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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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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治恶性黑色素瘤、软组织肉瘤和霍奇金病等。亦用于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治疗。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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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20日,白细胞最低见于给药后21—25日,血小板减少发生于给药后16日。 2、胃肠道反应较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12 小时,偶有粘膜炎。 3、偶有流感样综合征,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百部麻 木、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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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需临时配置,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2、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3、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本品,用药期间禁止活病毒疫苗接种。 4、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